參加工作檔案年齡71,身份證74,退休時按哪個辦理?有沒有其他要求呢?需要注意什么?

參加工作時的檔案年齡是1971年人,身份證年齡是1974年人,退休是按檔案年齡退休,還是身份證年齡退休呢?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齡認定,是以檔案年齡不準的,包括退休年齡也是 。

機關事業人員的人事檔案,裝載了幾乎所有能證明個人身份和學歷、工作經歷等方面的原始材料和資料,足以證明其一生的經歷,更不用說簡單的一個年齡問題了 。年齡認定的資料,從入團志愿書、入黨志愿書、學歷經歷和證明、入學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工作調動時間等,都有原始的資料,這些原始證明材料,以及歷年來的考核登記表,幾方面對應,完全可以推定,到底哪個年齡才是真正的出生實際年齡 。


參加工作檔案年齡71,身份證74,退休時按哪個辦理?有沒有其他要求呢?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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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檔案年齡認定,從最原始、最基礎的文件資料進行認定,尤其是個人的學歷、參加工作原始登記表或者是文件、信函 。這種認定是獨立的,具有效力的年齡認定 。身份證年齡、戶籍檔案年齡,以及其他證人證言等,只不過起輔助作用,并不起決定作用 。按道理來講,身份和戶籍的年齡,應該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年齡認定規范文件,但實際上,身份證、戶籍年齡采集時,由于面廣量大,采取的人員復雜多樣,信息來源也是復雜多樣,身份證、戶籍檔案上的年齡,并不是十分準確 。而戶籍部門又嚴格以初次辦理身份證時間為準,變更戶口年齡極為困難,必須經省級戶籍部門核準,過程復雜,通過率低 。公安部門為了保證身份證明的嚴肅性,和唯一性,從各方面增加了年齡更改的程度和難度,導致一些人明明年齡錯誤,卻得不到糾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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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機關事業人員的檔案管理機構,組織、人社部門來講,個人人事檔案里面的材料,有足夠的證據推定檔案年齡,因而對身份、戶籍年齡認可率低,一方面是具備了操作性,另一方面也反應出對身份證、戶籍年齡管理、規范上需要進一步加強的期待 。如果個人對檔案認定年齡不認同,可以申請根據權限對應的相關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即副科級以上干部、管理八級以上管理人員、公務員及參公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組織部,一般干部和工人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為人社局,可以申請組織、人社部門對個人年齡進行調查、糾改 。組織、人社部門會確定專人,到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出生地、中小學校等進行調查,查閱資料,詢問同學同事以及一同出生長大的證人,用這些調查到的證據,重新認定個人檔案年齡 。


參加工作檔案年齡71,身份證74,退休時按哪個辦理?有沒有其他要求呢?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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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網友觀點

一般情況下是以檔案年齡為準,不過很多地區規定是哪個年齡小以哪個為準 。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參加工作,檔案年齡71年,身份年齡74年,就是按哪個辦理呢?有沒有其他要求?需要注意什么呢?

1971年出生,到2019年只有48歲,1974年出生,到2019年只有45歲,除非是女性特殊工種,或者是女性病退,都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 。

當然,如果到時退休,以哪個年齡為準呢?一般情況下是以檔案年齡為準 。

人社部曾明確出臺文件規定,職工出生日期的確定是結合身份證和檔案 。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是以檔案中最原始的記載為準 。

也就是說,現在你的檔案年齡和身份證年齡不一致,是以檔案年齡為準的 。

而現在這種情況,你的檔案年齡是大于身份證年齡,也就是說可以早三年退休,實際上是占了便宜的 。

一般情況下,如果檔案年齡是小于身份證年齡,肯定是以檔案年齡為準,因為便宜不能兩頭占,因為有很多人當初為了招工把檔案年齡改小 。

那么問題就來了,如果把檔案年齡改大呢?也就是檔案年齡大于身份證年齡,豈不是可以早退休?

在實際操作當中,很多地方的規定是,出生日期不一致,那么以哪個年齡小就以哪個為準,所以如果你是在這些地方,那么就會按照身份證年齡,也就是74年年齡為準了,那么你就要晚退休三年了 。

奉勸大家不要修改年齡,否則到頭來可能承擔不利后果的就是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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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網友觀點

【參加工作檔案年齡71,身份證74,退休時按哪個辦理?有沒有其他要求呢?需要注意什么?】根據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 。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當然,你的檔案須是勞動人事部門規范的人事檔案才行 。企業自行建立的普通資料檔案則是另外一回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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