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夫多妻”的納妾制度中,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下?

眾所周知,古代推行的乃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一個男子只允許有一位妻子,但卻允許有多個妾室存在 。根據古代法令,妻妾雖然共事一夫,但地位卻是天差地別,那么妾的地位到底有多低呢?我們分幾個方面來看 。


古代“一夫多妻”的納妾制度中,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下?

文章插圖
迎娶區別:妾室幾乎等同于貨物

妻妾地位的不同,從迎娶時便開始體現,正所謂“娶妻買妾”,古代娶妻極為正式,不僅講究門當戶對,而且必須要經過三媒六證,名門爭取 。而買妾則不同,成書于漢代的重要典籍制度《禮記》中,便明確記載“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 。


古代“一夫多妻”的納妾制度中,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下?

文章插圖

無論娶妻還是買妾,都需要付出一定的彩禮,不同之處在于娶妻時送出的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送去的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同時,妾室的婚禮不僅比正妻要簡單,更有甚者直接一頂小轎抬進家里也就完事了 。

唐宋時期,甚至曾一度流行換妾、贈妾的風氣,著名文學家蘇東坡便曾在被貶之時,將妾室數人全部贈出,據說其中兩人甚至已經懷有身孕 。晚清時期,贈送美妾更是被當成官員攀附、結交上官的常用手段 。


古代“一夫多妻”的納妾制度中,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下?

文章插圖

明清時期,甚至出現了專門培養、訓練、買賣妾室的產業鏈,其中最為著名的便是“揚州瘦馬” 。明代王士性便在《廣志繹》中寫道,“揚州人有以專養處女賣人作妾為業者,俗稱“養瘦馬” 。賣價先稱財禮,其嫁娶之儀亦有鼓樂、花轎、儐相、紙燭、拜堂、撒帳等屬 。”

社會地位:妾室基本不受法律保護

妾室地位本就相對較低,而到唐宋時期,這種高低之分更是被納入了朝廷律法,《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可見當時官方對妾室地位的定義 。


古代“一夫多妻”的納妾制度中,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下?

文章插圖

而妾室作為家庭的私有財產,其幾乎只有半自由人的地位,是完全可以隨意被處置的,不僅可以隨意打罵、遣逐,就算是妾室被殺,按照《唐律》和《宋律》的規定,也只會被處以流刑 。

到了明清時期更甚,按照《大明律》和《大清律例》的規定,如果夫妻之間產生矛盾,丈夫傷害了妻子,或者將妻子打死,那是要判處絞刑的;但如果被打死的是妾室,那頂多判杖刑一百,外加三年流放 。如果這個男子有錢有勢,稍微打點一下,刑罰是可以大大減輕的,幾乎不用受到什么懲罰 。


古代“一夫多妻”的納妾制度中,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下?

文章插圖

同時,正所謂“有妻有妾者,書妻不書妾”,妾室不能入家譜也是常態,就算妾室生有子嗣,也只能被記錄為“側室某氏出” 。

家庭地位:妾室完全就是家庭私有財產

在影視劇中,我們經常能夠看到妾室斗敗正室從而成功上位的橋段,但實際上這種現象在古代根本不可能發生 。《唐律疏議》明確規定,“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也就是說如果將妾升為妻,是要被判處一年半刑期的 。


古代“一夫多妻”的納妾制度中,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下?

文章插圖

正常情況下,正妻擁有絕對不容撼動的地位,和丈夫共同、平等擁有家庭財富和仆從,而妾室乃是家庭私有財產,只是正妻的仆從,就連庶出子嗣也只是嫡出子嗣的仆從 。而且正室還有娘家人可以撐腰,而妾室自從被買回家,便等于斷絕了與娘家的關系,完全處于無依無靠的地步 。

與此同時,正妻的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男子休妻必須滿足“七出、三不出”的規定,而妾室則不同,妾室和丈夫并非夫妻關系,古代妾室不能稱呼自己的丈夫為“夫”而只能稱其為“君”,也就是說,妾室和丈夫之間只是主從關系,等級明確、尊卑分明,不僅男主人可以將其隨意將其處置,就連主母也可以私自處置包括買賣 。


古代“一夫多妻”的納妾制度中,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下?

文章插圖

而于家族范圍內,妾室也不被認可,不僅家族祭祀等重大事務無權參與,就算妾室生育子嗣,也只能稱呼生母為“姨娘”,而稱呼正妻為“嫡母” 。

繼承地位:庶子只能繼承財產而無權繼承地位

在古代繼承關系中,正妻所生孩子被稱為“嫡子”,而妾室所生的孩子被稱為“庶子”,而嫡子的繼承順位是要無限高于庶子的 。只有當一個家庭沒有嫡子的情況下,庶子才會有繼承權 。


古代“一夫多妻”的納妾制度中,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下?

文章插圖

受宗法制影響,男子的家庭地位只能由嫡子繼承,庶子根本無權參與競爭,正如前文所說,妾室所生之子家庭地位幾乎等同于仆從,家庭地位極低,而且這種地位根本無從改變,可以說是“一日為妾,終生為奴” 。

不過,這種繼承順位只限于家庭地位的延續,在財產分割方面則相對較為公平,《唐律疏議·戶婚律》規定“諸硬分田宅及財物者,兄弟均分”,《戶令》也規定“(父親死后,財物)諸子均分”,《大明令·戶令》也規定“(遺產)不問妻、妾、婢生,止依子數均分”,也就是說,在財產繼承方面不分嫡庶,大家平分 。


古代“一夫多妻”的納妾制度中,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下?

文章插圖

綜上所述,古代妻子的地位是要無限高于妾室的,二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語 。不過,凡事皆有兩面,如果丈夫犯了十惡不赦的大罪而被判誅滅九族,那么妻子的妻族也會受到牽連,但妾由于和娘家已經斷絕關系,因而并不會受到牽連,這恐怕也是為數不多的好處了 。

其他網友觀點

說妾的地位如何低下,看袁世凱就知道了 。

袁世凱已經做到封疆大吏,在他的生母去世時靈柩運回河南項城老家,卻不能葬入祖墳正穴 。因為他的生母劉氏就是他父親的妾,不是正妻 。正妻所出的兒子袁世凱的大哥袁世墩雖然是一介鄉紳,可根本不賣袁世凱面子 。任誰說情也不好使,袁世凱也只能恨恨而罷,在別處買地葬了生母 。

這事應該算是袁世凱在封建禮法前的失敗,可他又是這種封建禮法的堅定維護者!他有一妻九妾,他的妾地位和他生母一樣 。比如他的妾,地位和正妻就無法相比 。甚至比年長的傭人都稍有不如,妾的娘家人去袁家,無論長幼都要向袁世凱夫婦行跪拜大禮 。

說白了,連要飯的都不如,根本不當親戚!

其他網友觀點

【古代“一夫多妻”的納妾制度中,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下?】古代制度中并沒有規定妾室的地位高低 。實際生活中妾室地位的高低跟個人有關 。宋美齡不也是妾嗎?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