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莊裝瓶,葡萄酒行業的發展飛躍點
正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具,有時候對事物的影響是深遠的 。
比如石器時代,如果有一支用青銅器具的軍隊,那是所向披靡;
又如吃雞落地,撿到一把好槍,那這局的優勢就十分明顯 。
酒莊裝瓶之于整個葡萄酒行業,重要性不亞于一把趁手的武器 。
酒莊裝瓶,葡萄酒行業的發展飛躍點
【酒莊裝瓶,葡萄酒行業的發展飛躍點】其實酒莊裝瓶的歷史并不悠久,在1924年才由木桐莊主羅斯柴爾德男爵帶頭實施,至今不足百年 。
在百年以前,波爾多,乃至的葡萄酒買賣,都是以“桶”為交易單位 。酒商滾著一桶又一桶的酒進行售賣,遇到錢少的,就打出一斤半兩(歐洲單位可不是斤兩,哈~),遇到豪爽的大客戶,就一整桶酒都承包 。
然而問題來了,酒莊把整桶的葡萄酒賣給酒商,在運抵目的地后,再由酒商決定是整桶銷售還是散裝零售 。有的酒商甚至于會把手中來自不同酒莊的酒混在一起銷售,讓客戶只知酒商而不知酒莊(這情況很常見) 。
致命的是,一些黑心商家有時混入酒桶的甚至不是葡萄酒……這樣一來,酒莊辛辛苦苦釀出的酒,可能因為酒商的“額外關照”導致品質下降 。關鍵是,大部分酒莊無法從這樣的葡萄酒銷售中積累品牌的聲譽…
那為什么酒莊在此之前不自己裝瓶呢?要知道,玻璃瓶在1688年之后,就已經開始普及 。就算小酒莊用不起,大酒莊也能自主裝瓶吧?并不,連杰斐遜收藏的1787年份拉菲,也并非原瓶出廠 。
當時限制酒莊裝瓶的,并非是玻璃瓶的價格,而且綁架各大酒莊的“渠道”商家 。
在18、19世紀,酒商的權力大得讓酒莊們都直呼“爸爸”,畢竟當時,大的酒莊也干不過酒商 。也沒有單獨銷售渠道,酒莊酒都是整桶售賣,收錢完事 。沒有資源、也沒資金,自然也就沒有發言權 。
酒莊雖然出名,1855年都評上列級莊,但酒商牢牢把裝瓶權利抓在手上 。想喝拉菲?還是得從酒商手里像“打醬油”那樣打回家 。至于商家在里面摻了什么,就無從得知,更不用說中間商賺差價,那都是血賺 。
大名鼎鼎的列級莊猶如此,小酒莊簡直就更沒有“人權” 。很多不,但質量還行的酒莊,也只配作為調配勾兌的“原料酒” 。
情況還是迎來轉機 。
隨著英國資本主義的日益發達,財大氣粗的英國資本進入法國波爾多,在有錢土豪的買買買之下,很多酒莊不僅有錢,莊主還自帶銷售渠道 。酒莊裝瓶的土壤條件都開始一一具備 。1924年,木桐酒莊莊主菲利普男爵覺得全由酒商裝瓶是完全不合理的,于是決定在木桐酒莊里引進全套裝瓶設備(財大氣粗),并請畫家畫出官方酒標,在酒標上自豪地寫明“酒莊裝瓶” 。
酒莊自己的專屬瓶子終于上線!
當時才22歲的羅斯柴爾德男爵年輕敢干,開全新風氣 。其他大酒莊覺得這十分有利酒莊發展,便紛紛效仿(之前干嘛去?) 。酒莊裝瓶的舉措既控制了葡萄酒的品質,又能通過酒標讓酒莊展示自己 。
年輕大膽的菲利普男爵整個酒界的新態勢,葡萄酒界有天翻地覆的改變 。所以2年之后,當24歲的菲利普男爵邀請波爾多酒莊的莊主們一起組成一個價格上的攻守同盟時,沒人敢看輕這個年輕人了 。
單獨裝瓶的好處還有,化整為零更適宜買賣流通 。以前以“桶”為單位的時代,一整桶買酒真的只有大戶人家才能做得出來,散裝買賣,既不適合保存,也不適合轉手二次交易 。當變成獨立的瓶裝時,攜帶方便,易于保存,更重要的是買賣的可行性大幅度提高,交易市場一下子的繁榮起來 。
正所謂自古英雄出少年,20歲出頭的飛利浦羅斯柴爾德男爵不僅開啟了酒莊裝瓶的時代,而且還開啟“副牌”的概念 。這些舉措大大加速了波爾多葡萄酒產業的現代化,對現代葡萄酒意義深遠 。由于種種貢獻,1973年木桐酒莊才得以破格提升為一級莊 。
一個小小的酒瓶,見證了行業幾百年發展的風風雨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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