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要求政府給倆兒子安排就業!這樣的要求合適嗎?

8月14日,張玉環向當地政府提出四點要求:

1、給我一家九口安排土地 。

2、給我安排醫保、社保、低保以及承包我的房租 。

3、我老家的房子已經倒塌了,給我重建 。

4、給我的兩個兒子安排一份工作 。

對于這四點要求,我以及廣大網友都覺得第2、3條是很合理的,出獄之人,國家需要幫忙解決生活困難,或者其他貧困戶有此要求都是合理的,政府理應幫忙解決 。

至于第一條,這個我不了解,正常他們家其他人都應該是有土地的,張玉環出獄了,作為農村人,農村戶口,政府理應幫助解決個人土地問題 。至于其他8口人,不了解情況,很難說清楚 。

第四條,解決兩個兒子的工作,這個要求過分嗎?幾十年來,安排子女工作,是各類人士的訴求,包括軍轉人員、烈士等 。張玉環作為被冤枉人員,有此訴求也算合理 。又不是要求當公務員,如果安排進工廠,安排當輔警、城管之類的 。未必不可以啊 。他的兩個兒子未必不滿足這些招聘要求的!

當然,很多人也覺得不合理,不應該,但對比想一想 。目前張玉環還沒有申請國家賠償,據傳如果申請,可得數百萬賠償 。如果放棄賠償,提點這樣的要求過分嗎?要土地也是為了種田,在當地拋荒嚴重,要點田也是合理的,要工作也是自力更生!這符合人家的性格啊 。

如果獅子大開口,要求巨額賠償,如果去當地政府要求處罰那些可能已經退休的當地警察等人,就是另外一種性質了 。

我個人覺得要求不過分,27年的牢獄之災啊,政府可以討價還價,關鍵是要安撫好,重塑政府威信,重建政府為人民的信心!

其他網友觀點

做夢吧,你只是疑罪從無,等抓到真兇真相大白再說吧,國家賠償也不應該的 。兩個失去孩子的家庭誰去賠償 。他們夫妻倆脫不了干系

其他網友觀點

張玉環要求政府給倆個兒子安排就業,這樣要求合適嗎?

張玉環8月14日就向當地政府提出四點要求:

第一點、給我一家九口安排土地 。

第二點、給我安排醫保、社保、低保以及承包我的房租 。

第三點、我老家的房子已經倒塌了,給我重建 。

第四點、給我的兩個兒子安排一份工作 。

政府當時就只答應了第二點跟第三點,可以幫他弄醫保啊,社保啊,低保啊,承包他的房租啊,還有幫他家倒塌的房屋重新免費建設 。

從他個人來講給的在多都彌補不了自己的青春家庭,但是說實在的,第一點跟第四點真的過了 。

要求賠地,一個農村土地本來就不夠,能找出幾塊荒地,基本上都種上了糧食,就算有也是村里的,人家憑什么分給你,跟本講不過去,你這是辦錯案又不是村子里的責任,是法院疏忽所導致的,你找法院索賠去 。

【張玉環要求政府給倆兒子安排就業!這樣的要求合適嗎?】沒有政府部門的批準,那個敢私自搞土地分配,給一家九口分地,確實過分了 。

還有就是,你兩個兒子又沒被抓走冤做牢,不代表你冤做牢政府就一切給你安排好,已經賠償了700萬給你,你兒子別人又有什么義務幫你找工作,這點就太讓人想不通了,你白做20幾年牢政府已經賠償你了,政府欠你個人的,不欠你兒子的,個人感覺越來越貪心,剛開始覺得挺同情你的,慢慢來越來越反感,不要太過了,見好就收 。

這樣要求一點也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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