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嚴格的總量控制來了( 二 )


4、建立健全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 , 定點醫療機構按項目支出總額與DRG點數付費年度總額相比出現結余或超支的 , 由定點醫療機構和醫保基金按一定比例留用或分擔 , 具體留用和分擔比例由各地制定 。
那么 , DRG+DIP的方案是否會成為一種趨勢呢?從浙江、江蘇、安徽、福建、內蒙等省醫保局文件看 , DRG+DIP已經成為這些省的全省推廣模式 。 未來很有可能成為全國其他省市的主要醫保付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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