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ABP B-42 研究顯示 , 在 5 年 AI/他莫昔芬序貫 AI 治療后 , 5 年來曲唑治療較安慰劑治療減少 29% 的 BCFI(無乳腺癌間期)事件風險 。
AERAS 研究(阿那曲唑延長輔助治療隨機試驗)是一項芳香化酶抑制劑(AI)輔助治療延長至 10 年的前瞻性隨機、多中心、開放性的Ⅲ期試驗 。 該研究顯示:延長阿那曲唑治療至 10 年對比停用阿那曲唑 , 顯著提高 DFS 率(91.9%vs 84.4%, HR 0.548, P = 0.004);但兩組患者的 OS 率無顯著差異(99.5% vs 99.6%, HR 1.389, P = 0.665);AERAS 研究證實了延長治療的價值 。
這些研究為延長輔助內分泌治療至 10 年提供了證據 。 然而 , IDEAL(5 年初始內分泌治療 2.5 年/5 年來曲唑)、ABCSG-16 研究(4~6 年初始內分泌治療 2 年/5 年阿那曲唑)顯示 , 延長治療?案 5 年 AI 較 2 年或 2.5 年 AI 治療沒有顯著 DFS 獲益 。EBCTCG META 分析是由早期乳腺癌臨床試驗協作組(EBCTCG)發起的一項納入 12 項隨機試驗超過 2 萬人的薈萃分析 。 其結果顯示:接受 5 年他莫昔芬內分泌治療后絕經的 HR+乳腺癌患者 , 后續給予 ~5 年 AI 的延長內分泌治療 , 可顯著降低早期乳腺癌 ~35% 的復發風險;而接受過 5 年 AI(含或不含他莫昔芬)治療的 HR+乳腺癌患 a 者 , 后續給予 AI 的延長內分泌治療可降低早期乳腺癌的復發風險 ~20% 。 且 AI 延長獲益與淋巴結狀態有關 , 對于淋巴結陽性的患者 AI 延長獲益 , 且與淋巴結陽性數量有關 。由此 , 延長內分泌治療被寫入國內外權威指南 。 美國臨床腫瘤學會(ASCO)HR+乳腺癌女性輔助內分泌治療臨床實踐指南推薦:淋巴結陽性乳腺癌患者接受延長 AI 治療 , 直至完成最長達 10 年的輔助內分泌治療 。中國臨床腫瘤學會(CSCO)乳腺癌診療指南推薦:對于初始輔助 AI 治療滿 5 年且耐受性良好的絕經后 HR+乳腺癌患者 , 繼續 AI 治療(I 級推薦) 。新輔助內分泌治療新輔助治療的目的包括降期和保乳 , 也可以進行藥敏實驗 。 對于 HR+的乳腺癌患者 , 新輔助內分泌治療同樣可以縮小腫瘤 , 減小手術范圍 , 提高保乳率 , 且毒性更低 , 患者更容易接受 。選擇新輔助內分泌治療主要有兩個原因 , 其一是患者的原因 , 患者具有基礎疾病導致無法耐受化療 , 或者拒絕接受化療 , 其二是由于病理特征而不選擇化療 。《2020 中國臨床腫瘤學會(CSCO)乳腺癌診療指南》指出 , 對于需要術前治療而又無法適應化療的、暫時不可手術或無須即刻手術的激素依賴型乳腺癌患者 , 可考慮術前新輔助內分泌治療 。新輔助內分泌治療方案
- 絕經后患者術前內分泌治療推薦使用第三代芳香化酶抑制劑類藥物 (包括阿那曲唑、來曲唑、依西美坦) 。
- 絕經前患者術前內分泌治療可選擇卵巢功能抑制聯合芳香化酶抑制劑 。
- 部分不適合芳香化酶抑制劑的患者 (如骨密度 T<-2.5) , 可考慮使用氟維司群 。
絕經前患者術前內分泌治療與術前化療比較的臨床研究結果尚有限 , 目前原則上不推薦對絕經前患者采用術前內分泌治療 。晚期乳腺癌內分泌治療晚期乳腺癌內分泌治療的適應證
- ER 和(或)PR 陽性的復發或轉移性乳腺癌 。
- 無癥狀的內臟轉移和(或)骨軟組織轉移 。 內臟危象定義為:由癥狀、體征、實驗室檢查及疾病快速進展確認的數個臟器功能異常 。 內臟危象并非單純指存在內臟轉移 , 而指危重的內臟情況需快速、有效治療而控制疾病進展 , 尤其指進展后就失去化療機會的情況 。
- 復發距手術時間較長(一般大于 2 年) 。
- 原則上內分泌治療適合于 HR+的患者 , 但是如果是受體不明或受體為陰性的患者 , 如臨床病程發展緩慢 , 也可以試用內分泌治療 。
晚期乳腺癌內分泌治療方案晚期絕經前患者的內分泌治療:在卵巢功能抑制基礎上 , 可參照晚期絕經后乳腺癌處理 。對于絕經后 HR+晚期乳腺癌治療:
- 如果既往未使用過內分泌治療 , 則Ⅰ級推薦為 AI+CDK4/6 抑制劑(1A);
- 既往 TAM 治療失敗的患者 , Ⅰ級推薦為 AI+CDK4/6 抑制劑(1A)和氟維司群+CDK4/6 抑制劑(1B);
- 既往(非)甾體類 AI 治療失敗 , Ⅰ級推薦為氟維司群+CDK4/6 抑制劑(1A) 。

本文插圖
HR+絕經后晚期乳腺癌內分泌治療 其循證醫學的證據主要來自于 PALOMA、MONALEESA 以及 MONARCH 系列研究 , 這些均證實 CDK4/6 抑制劑聯合 AI 在 HR+/HER2-晚期乳腺癌的療效顯著優于單藥 AI 或氟維司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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