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圖
協議離婚有冷靜期 。
根據《民法典》(于2021.1.1實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協議離婚是否有冷靜期】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推薦閱讀
- 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 過年給女友祝福微信
- 怎么查詢鐵路是否停運
- 不想過了就是想離婚怎么辦
- 起訴離婚失敗的原因有什么
- 牽掛電視劇牛建國離婚是第幾集
-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給補償
- 離婚起訴書要幾份
- 法院是否可以立即強制執行
- 夫妻離婚農村房屋如何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