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5年公司沒交社保,沒簽合同,如自動離職,可否申請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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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工作15年,公司沒有繳納社保,沒有簽訂合同,如果自動離職以后,可否申請賠償金呢?如果是自動離職是不具備申請賠償金的條件,因為這個所謂的自動離職等同于自己主動提出向企業單位離職這樣的一種情形,它不屬于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所以說是不具備享受經濟賠償的待遇,所以你是不能夠享受的 。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什么叫做自動離職,那么我在這里就普及一下自動離職,就是自己違反了企業單位的相關規定,比如說你所在的企業單位規定超過三個工作日曠工,那么就屬于自動離職單位,就會解除勞動合同,那么這種自動離職,由于你違反了公司規定,所以說是屬于自己提出離職的情形,它不能夠被認定為企業單方面勞動合同 。因為畢竟企業是被動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所以說是無法享受到經濟賠償的待遇 。

在我們公司也確實發生這樣的情形,當然這跟自己就也就是說員工本身是有直接關系的 。如果是員工本身真的是有事兒想要請假哪,怕請事假,哪怕請假的時間比較長,一般情況下工作單位都會同意的,只不過就是在請事假期間會停止發放一切的相關待遇,但是會保留員工的勞動合同,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當你礦工它的性質則不一樣的,實際上超過三天或者說超過15天,很多單位規定就是這樣的兩個時間節點,那么就會按照自動離職給予處理,并且解除勞動合同,是享受不到任何的經濟補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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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企業已違反勞動合同法,在沒簽訂勞動合同及未繳納社醫保的情況下,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解除與該企業之間的勞動關系,并要求該企業支付雙倍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補足用工期間的社醫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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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不能要求賠償金,具體理由和操作方法如下:

首先,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社會保險法》為企業設定的義務,公司沒有繳納社保已經違反了《社會保險法》和《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員工可以公司未繳納社保為由要求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

其次,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并不代表不存在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應當自員工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之日起一年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因此,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實際上雙方已經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勞動關系 。

再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46、47條的規定,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主動辭職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繳納社保就是第38條的規定的情形之一 。

【工作15年公司沒交社保,沒簽合同,如自動離職,可否申請賠償金?】最后,在實際操作中應該注意:(1)如果有簽訂過自愿放棄繳納社保承諾書的,應先書面要求公司繳納社保,公司不繳納的才能以此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濟補償金;(2)應提前向公司郵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且通知書中寫清楚辭職理由是“公司未繳納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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