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了10年,人去世了,能拿錢嗎?

社保交了10年、人就去世了,死者本人的親屬應該享受哪些待遇?:

如果死者生前是企業職工,社保的內容是“五險一金”;按照《勞動法》、《社保法》的規定,死者和死者的直系供養人與撫養人、應該獲得如下的待遇:

一:死者養老保險賬戶上、個人所交納8%的全部本息,全部有死者法定繼承人所有;進入社保統籌賬戶、單位交納的20%的資金歸社保統籌賬戶所有;

二:死者的住房公積金的余額、連本帶息,退給死者的法定繼承人;

三:死者醫保卡上返回的余額,可到局保局(通過銀行)退給死者的法定繼承人;

四:享受喪葬費,按本地職工社平工資的2個月一3個月、或者2000元(各地的規定不一);

五:死者的直系的法定繼承人,享受撫恤金10個月一20個月不等(各地的規定不一)、按當地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六:死者的直系供養人、撫養人(沒有勞動能力、沒有工作)享受生活補貼金,具體每月的補足標準、各地的差異銀大:與供養人、撫養人的戶口的性質、吃補貼人員的多少有關;具體可憑死者的身份證、社保(醫保卡)、火化證、戶口注銷證及親屬的身份證、戶口本、社區(村鎮)證明,到社保部門辦理!

其他網友觀點

養老金就不能領了,不過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另外還能拿到兩筆錢 。是哪兩筆錢呢?

社保交了十年,人去世了,能拿錢嗎?還沒等到退休領取養老金人已經走了,只能說是非常不幸的事情 。

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繳費不足15年,參保人員去世之后,自然也不能領取養老金 。

不過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余額是可以退還的,可以有法定繼承人來繼承 。如果是在單位參保繳費,那么就是十年來每月個人繳費8%,單位繳費的那部分是不能夠繼承的 。如果是個人參保繳費的話,全部個人的20%的繳費比例中,只有8%,也就是繳費的40%進入到個人賬戶的錢可以退還,剩下的60%進入到統籌基金的錢是用于支付其它人員的養老金了 。

除此之外,遺屬還能夠申請兩筆錢 。第一筆錢就是撫恤金,第二筆錢就是喪葬補助金 。

撫恤金和喪葬補助金的標準差異比較大,因為全國各地的標準都不一樣,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標準和規定 。

比如說吉林的規定就是,喪葬補助金一次性補助1200元 。而撫恤金的標準,根據繳費年限是否滿15年是不一樣的 。

如果滿了15年,就發放十個月的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 。如果不滿15年,按比例來計發發 。

計算公式為:撫恤金月標準=當地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40% × 10 × 本人繳費年限 / 15

所以繳費了十年,10/15等于三分之二,所以發放三分之二的十個月的上年度平均工資的40% 。

不管各地的標準有多少錢,畢竟有高有低,這些錢一般是要在死亡之后的60天內去社保機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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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網友觀點

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社保交了10年,人去世了,這明顯是未到退休年齡死亡,能拿回以下幾個方面的錢 。詳述如下:

一、社保能拿回來的錢

(一)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以及利息都可以拿回來,利息按年利1.5%計算 。統籌到大帳的錢是拿不回來的,這就是養老保險的大數法則;

(二)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打到個人社保卡賬戶的錢以及利息都可以拿回來,利息按年利1.5%計算 。統籌到大帳的錢是拿不回來的,這就是醫療保險的大數法則;

(三)因公死亡工傷保險賠償金

1、可以申請工傷死亡保險賠償條件: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造成死亡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造成死亡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造成死亡的;

(4)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造成死亡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造成死亡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死亡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造成死亡的;

(10)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造成死亡的 。

2、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3、工傷保險賠償流程

(1)賠償資料

a.工傷認定申請表;

b.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c.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d.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

(2)賠償流程

a. 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在24小時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報案;

b.提出工作認定申請;

(i)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

(ii)提交工傷申請認定材料;

(iii)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c.啟動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程序;

d.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

(四)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能拿回單位和個人繳納的所有的錢以及利息,利息按年利1.5%計算 。

二、不屬于工傷死亡的喪葬費、撫恤金能拿回來的錢

(一)未達到退休年齡只交了10年社保的在職參保人員意外死亡,一次性撫恤金以其去世前本人12個月的平均繳費工資基數為標準,按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支付1個月,也就是說一次性發給10個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

【社保交了10年,人去世了,能拿錢嗎?】(二)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其喪葬補助金標準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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