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智囊團 未成年男子與精神分裂癥女友發生關系,兩人均屬自愿,算不算犯罪

法律智囊團 未成年男子與精神分裂癥女友發生關系,兩人均屬自愿,算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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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智囊團 未成年男子與精神分裂癥女友發生關系,兩人均屬自愿,算不算犯罪

【案情】
小張今年17歲 , 屬于未成年人 。 通過網絡聊天認識了女生麗麗 , 兩人在網絡下也見過面 , 相互比較滿意 , 就建立了戀愛關系 。 麗麗的家人得知后 , 就聯系了小張 , 說麗麗患有精神分裂癥 , 希望兩人不要再交往了 。
此后小張對麗麗進行了觀察 , 發現她確實說話不太正常 , 但是小張并沒有在意 , 仍然和麗麗繼續處對象 。 兩個月后 , 兩人在一家賓館內發生了性關系 。 此事被麗麗的家人得知 , 立即進行了報警 , 民警將小張抓獲 。
那么小張作為一名未成年人 , 與精神分裂癥女友發生性關系 , 算不算犯罪呢?
(以上內容 , 根據真實案例改編 , 僅作普法使用 。 )
【法律智囊團|未成年男子與精神分裂癥女友發生關系,兩人均屬自愿,算不算犯罪】
【解析】
如果兩人在發生關系時 , 精神分裂癥患者不能辨別自己的行為能力 , 不管男性采取什么手段 , 即使兩人相互自愿 , 小張的行為也涉嫌強奸罪 。
如果兩人發生性關系時 , 麗麗沒有發病 , 屬于清醒狀態 , 小張就不構成強奸罪 。

可能會有人疑問 , 未成年人犯罪 , 是不是可以免于處罰呢?
雖然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進行特殊保護 , 但是未成年人犯罪 , 根據年齡段的不同 , 是要承擔不同的刑事責任的 。
例如小張今年17歲 , 那么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 , 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不能不處罰!
最后總結 , 未成年男子和精神分裂癥女友發生關系 , 可能涉嫌強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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