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la 公布行駛數據,特斯拉做錯了嗎?

一份行駛數據,將近期沸沸揚揚的上海車展特斯拉女車主維權事件推向高潮 。4月22日晚間,特斯拉向《中國市場監管報》提供了河南“剎車失靈”事故前的原始數據 。在被釋放當天(4月25日)深夜,涉事人張女士就對特斯拉提供的數據提出了質疑,并發布微博稱:
“關于22號特斯拉公布的數據,以及特斯拉發到我郵箱的數據,我認為這并不是我車輛的原始數據,請特斯拉公布數據來源、提取方式、制作方式及篩選原則 。”
Tesla 公布行駛數據,特斯拉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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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張女士的要求,特斯拉至今并未給出明確回復 。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法教研部教授張效羽認為,這次特斯拉存在兩個問題,第一,鄭州市場監管局在進行調查時,沒有及時提供相關數據;第二,擅自向社會公開消費者行車數據 。
對公眾而言,質疑的一個焦點在于,特斯拉應如何證明自己公布的數據真實性?
另一個焦點是,特斯拉在沒有消費者授權的前提下,向媒體提供車主數據,等于間接公開,做法是否恰當?
第三點往往最易被忽視:就此事而言,消費者是否有權要求企業提供原始數據?
01
數據是否真實?
在4月22日隨數據一并公布的聲明中,特斯拉描述了涉事車輛發生事故前的時速、制動主缸壓力、駕駛員作出相應反應的具體時間等信息:
“在駕駛員最后一次踩下制動踏板時,數據顯示,車輛時速為118.5千米每小時 。在駕駛員踩下制動踏板后的2.7秒內,最大制動主缸壓力僅為45.9bar,之后駕駛員加大踩下制動踏板的幅度,制動主缸壓力達到了92.7bar,緊接著前撞預警及自動緊急制動功能啟動(最大制動主缸壓力達到了140.7bar)并發揮了作用,減輕了碰撞的幅度,ABS作用之后的1.8秒,系統記錄了碰撞的發生 。駕駛員踩下制動踏板后,車速持續降低,發生碰撞前,車速降低至48.5千米每小時 。”
但這樣一份描述,連帶那份受到質疑的數據表格,是否能夠在法律中定義為“數據”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許可給出了否定回答 。
“事實上,不論特斯拉提供的這份文件,都應屬‘個人信息’而非‘數據’ 。”許可解釋,就此案而言,法律意義上的“數據”應被定義為行駛過程中產生的的原始及其衍生的物理符號組合 。數據一個特征是,能且僅能被機器讀寫 。
而根據新版《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的定義,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后的信息 。
“信息一定是能被人讀懂的 。”許可表示,信息是對原始數據再加工后的成果,它永遠存在被轉換甚至偽造的可能 。很難證明其真實完整性 。
事實上,對特斯拉提供數據的真實性,有人也早已提出質疑 。
4月23日下午,特斯拉方面回應,相關行車數據采用加密技術記錄,無法直接讀取、修改或是刪除 。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數據安全工程師對《財經》E法表示,特斯拉的說法“完全是在說謊” 。他指出,特斯拉公布的并非原始數據,“因為原始數據都是由‘0’或‘1’組成的二進制,普通人是看不懂的” 。此外,特斯拉承認對自身數據加密,那么也一定存在解密算法,這意味著特斯拉擁有對自身數據庫進行修改的能力,“但技術上很簡單” 。
換句話說,二進制的原始數據即使被修改,也會難以避免地留下修改記錄;但此次特斯拉提供的信息則很難“自證清白”:無論是“車輛時速118.5千米每小時”還是“駕駛員踩下制動踏板后2.7秒內,最大制動主缸壓力僅為45.9bar”等數字和描述,都是在原始數據進行再次轉換“翻譯”后形成的,無法證明自己“未經篡改” 。
特斯拉提供的所謂“數據”未必真實,甚至其本身連數據都算不上,只能被當做“經過加工的個人信息”,只有提供原始的二進制數據,在法律上才更可靠 。
02
【Tesla|公布行駛數據,特斯拉做錯了嗎?】數據究竟是誰的?
要回答特斯拉公開數據是否恰當,以及車主是否有權要求特斯拉提供原始數據這兩個問題前,需要先厘清一個關鍵概念——個人行駛數據的所有權究竟屬于誰?
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對《財經》E法表示,通常而言,個人數據信息的所有權歸屬個人,但實際操作中界定權屬存在難度:一是個人數據信息存在存儲成本,企業或者運營方往往出于商業價值的考慮,會存儲有價值的數據,而這些數據又構成了企業的“核心資產”的有機組成部分;二是個人數據具有社會網絡的屬性,尤其是在互聯網時代更為突出,個人的數據跟其他人的數據往往交融在一起,如果將數據完全劃歸某個人,可能存在侵犯他人數據隱私權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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