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海晨報|在古代單身,你敢嗎?( 三 )


唐太宗時期,戰爭剛過,田地荒蕪,而勞動力又不足,沒有勞作就沒有錢,沒有錢就娶不起媳婦,沒有媳婦就沒有娃!沒有娃就沒有錢……陷入死循環!這該怎么辦呢?李世民腦子一轉,就下了一道詔令,名為《令有司勸勉庶人婚聘及時詔》,大概是說:對于國內男女婚配問題,我很是焦心,特別是窮人家的!希望州、縣官人解決普通老百姓中沒有婚嫁的剩人,如果男女自由戀愛,官人不得阻止;對二十歲以上男子,十五歲以上女子,妻喪達制之后的男人和孀居服紀已除的寡婦,鼓勵他們結婚;對那些因為貧窮出不起禮聘金的,鼓勵鄉里的富人資助完婚 。
他還將找對象列入公務員的年度考核:“刺史、縣令以下官人,若能婚姻及時,鰥寡數少,量準戶口增多,以進考第 。如導勤乖方,失于配偶,準戶減少,以階殿失 。”
古代男女婚嫁之事不僅關乎人們的生理需求,更關乎人口繁衍、社會穩定與家國的持續發展,堪稱國家大事 。可以說,古代為單身男女的婚配想盡了法子,在當時,為解決“剩男剩女”問題確實是行之有效的 。(中青報)新聞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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