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文附件的

根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九條規定,公文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說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 。附件是附屬于公文正文的其他文字、圖表、圖形等材料,對公文正文起說明、解釋、補充、證實、參考作用 。以下是關于公文附件的編輯格式要求:
1、公文附件應置于公文主件之后,另起一頁開始排印,與主件裝訂在一起 。
2、公文附件應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空出一行,并在改行的左側空兩個字,用3號仿宋體字排印附件兩字后標全角冒號和附件名稱 。
【關于公文附件的】3、如有2個以上附件,應用阿拉伯數字依次標注序號 。附件名稱因過長而需要回行時 , 應當與附件名稱的文字對齊,序號后面用圓點 。
4、公文文字一般從左至右,可橫寫、橫排 。擬寫、謄寫公文,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嚴禁使用圓珠筆和鉛筆 , 也不可復寫 。
5、公文紙一般需采用16開的A4紙,在紙張左側裝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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