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的概念:教育是人類有目的地培養人的一種社會活動,是傳承文化、傳遞生產與社會生活經驗的一種途徑 。“教育”一詞最早見于《孟子·盡心上》,分開解釋最早見于許慎《說文解字》 。廣義的教育包括社會教育、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狹義的教育指學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據一定的社會要求,依據受教育者身心發展規律,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施加影響,促使其朝著所期望的方向發展變化的活動 。從個體的角度定義:教育是一定社會背景下發生的促使個體的社會化和社會的個性化的實踐活動 。
2、教育的基本要素為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媒介 。受教育者與教育內容這一對矛盾是教育中基本的,決定性的矛盾 。
【關于教育教學理論知識】3、教育的本質屬性是育人,即教育是一種有目的地培養人的社會活動 。教育的社會屬性包括教育具有永恒性,具有相對獨立性和具有歷史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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