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

首先,二者的法律性質不同 ,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一種保證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據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處罰 , 其本身具有懲罰性 。其次,二者適用對象不同 , 刑事拘留適用于刑事案件中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對象;而行政拘留適用于其違法行為按照相應的行政法律應予以懲戒的人,該人的違法行為尚不構成刑事犯罪 。再次,二者適用目的不同 , 適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處罰和教育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最后,二者羈押期限不同,對于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天 。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 , 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 , 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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