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概括承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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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概括承受是一種是合同承受,一個是企業合并 。
1、合同承受是合同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其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轉給該第三人,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后,由該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承受 。
2、企業合并是指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 。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
債權債務概括承受是什么意思債權債務 概括承受是一種是合同承受,一種企業合并 。1、合同承受是 合同當事人 一方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其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轉給該第三人,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后,由該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承受 。2、企業合并是指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 。《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 收養 、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
在民法中,意思自治是極重要的原則債的概括承受是指債的一方主體將其債權債務一并移轉于第三人 。
債的概括承受,可以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而產生的,稱為意定概括承受;也可以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稱作法定概括承受 。
債的概括承受,主要有以下兩種情形:
合同承受,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其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轉給該第三人,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后,由該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享受合同權利,承擔合同義務 。合同承受既轉讓合同權利,又轉讓合同義務,因而被移轉的合同只能是雙務合同 。單務合同只能發生特定承受,即債權讓與或債務承擔,不能產生概括承受 。
企業合并,是指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 。
【債權債務概括承受是什么】企業合并后,原企業的債權債務的移轉,屬于法定移轉,因而勿須征得相對人的同意,依通知或公告而發生效力 。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單獨通知,也可以是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的,應當保證在一般情形下能為相對人所知悉 。通知到達相對人或公告期滿時,原債權債務即移轉于合并的新企業,該企業成為債的關系的當事人,享有債權并承擔債務 。并且,債權的權利、抗辯和債務的從義務、抗辯權一并移轉 。
下列選項中,屬于債權債務的概括承受的有債權債務的概括承受是指債權債務都轉移給第三人來承擔 。一種方式是合同承受,另一中是企業合并 。合同承受是合同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其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轉給該第三人 。企業合并是指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
民法典債權債務的概括承受的條件是什么意思一種是合同承受,一個是企業合并 。債的概括承受,可以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而產生的,稱為意定概括承受;也可以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產生的,稱作法定概括承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條 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的,適用債權轉讓、債務轉移的有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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