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收養證,怎么辦理收養證明

如何辦理收養證

如何辦理收養證,怎么辦理收養證明

文章插圖
【如何辦理收養證,怎么辦理收養證明】辦理收養證首先應當具備收養的條件;其次,準備好送養人、被送養人和收養人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書面協議,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對收養協議公證法辦理被收養人的戶籍登記手續 。
根據《收養法》第六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三十周歲 。
怎么辦理收養證明一、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二、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并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 。收養繼子女時,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結婚的證明 。
民政局辦理收養證流程辦理收養證的方式如下:
一般情況下,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書面收養協議等材料,前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登記 。經過登記后,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
收養證如何辦理戶口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關系成立后,公安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
首先,辦理登記的雙方應先到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的申請,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等其次,收養登記機關會對這些文件、當事人是否適格進行審查,看是否材料齊全以及是否符合申請的條件 。最后,審查機關將會予以辦理登記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并應當讓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可以訂立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符合收養條件的,在受理登記申請次日起30日內,發給《收養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不符合收養條件的,約見收養關系當事人,口頭告知其收養關系不成立 。
辦理收養養證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周歲;
5.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 。
當事人只有符合以上條件才可以辦理收養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
第十六條收養關系成立后,公安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