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檢時間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年度報告公示的內容以及監督檢查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企業年檢時間規定】第五十五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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