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入稅后,要求必須給員工交納社保,并且要按基數來繳,為什么有的公司還沒有強制執行?

因為現在社保入稅暫緩了 。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社保入稅后,要求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為什么有的公司還沒有強制執行呢?

沒錯,按照原來國家確定的時間表,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入稅,也就是社保費征收由原來的人社部門改為稅務部門征收 。

然而,現在企業的社保入稅暫緩實施了,因為社保入稅后,一些企業的社保負擔會增加,因為稅務部門掌握職工工資數據,企業不交、少交社保就很難了,一查一個準,所以就必須繳納社保 。

這樣一來,很多企業的社保負擔會增加,而現在經濟形勢嚴峻,下行壓力加大,國家在大力推行減稅降費,減輕企業負擔,所以社保入稅后負擔增加與國家減稅降費的目標有所背道而馳,所以,國家決定暫緩移交企業社保費入稅 。

現在的情況是,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征收已經全部改為稅務部門征收,而企業社保費則是按照循序漸進,成熟一個省份移交一個省份的原則在推進 。

所以,這就是為什么現在還有企業沒有強制性給員工繳納社保,也就是為什么還有企業沒有如實給員工申報真實的社保繳費基數 。

因為企業社保入稅還沒真正落實到位,等真正落實了,企業參保繳費那真的是在稅務部門的火眼金睛之下,不交、少交社保費都行不通了,簡直是插翅難逃 。

其實,社保入稅是好事,因為本來企業就要強制性給員工繳納社保,如實申報繳費基數,只不過之前人社部門征管能力弱,沒有掌握工資數據,難以核實查對,造成很多漏洞 。

社保入稅后,這些漏洞全部堵上,繳費將大大規范,員工社保全部如實繳納,以后養老金等社保待遇也會增加的,對于員工來說是有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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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社保入稅以后要求必須給員工交納社保,并且要按照個人的工資標準來進行交納,但是有的公司還沒有強制執行,這是為什么?可能確實會出現這樣的情形,因為畢竟2019年是社保入稅的元年,所以說在稅務核查這一方面也許會有一定的漏洞,但是長此以往肯定是不行的,因為稅務部門在我們國家它的征收力度本身就是最強的,所以說想要逃避稅務,我們這征收很明顯是不現實的 。

所以說即便今年沒有按照相應的規定去交納社保待遇,那么明年開始也會逐步落實這樣的一個政策的,尤其是作為企業單位來講,他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如果一旦稅務部門核查到沒有嚴格的按照自己員工的總數和員工本人的工資標準去繳納社保待遇,那么就相當于是偷稅漏稅的行為作為數,我們一定會開出相應的罰單,懲治企業單位 。

所以說對于企業單位來說,可以說這是在刀尖上跳舞 。那么企業單位盡量還是要和規劃的運行,除非自己是不想經營自己的企業,那么破罐子破摔!這樣的話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如果說想要長期穩定的和規劃的經營下去,那么必須要嚴格的按照社保稅改的要求 。去交納社保的待遇,實際上從今年5月1號開始,已經降低了企業單位所承擔的社保費用,對于企業單位的用工成本來說,本質上是沒有增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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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入稅 。實際上是指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的時候,將國稅和地稅合并為國家稅務局,由國家稅務局承擔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工作 。

初定的計劃是2019年1月1日,開始由國家稅務局承擔社會保險費的征繳 。不過由于一些專家和企業擔心國家稅務局承擔社會保險費征繳以后,會按照企業報稅的工資征收社保費,因此他們提出了一些擔憂 。

國家也非常重視企業和專家們的意見,因此采取了四項措施 。第一,部分省市只移交了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醫療保險的征繳工作 。第二,全部移交的省市,仍然保持繳費基數核定有社保部門負責的老模式 。征繳工作仍然由社保部門負責,只不過劃歸賬戶變成了國家稅務部門的國庫 。第三,推動社會保險費降費工作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企業部分全國范圍內降為16%,低于16%的要統一到16% 。失業保險費率和工傷保險費率推動繼續降費 。將社保繳費基數核定口徑由城鎮非私營單位社平工資改為全口徑在崗職工社平工資 。第四,明確各地社保部門不得采取加重企業社保負擔的方式 。不得自行開展歷史社保費專項清欠活動 。

(二)職工必須繳納社保 。按照《勞動法》規定,職工和用人單位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社會保險,由職工和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比例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 。職工及繳納社保是法定的,不是移交了稅務部門,以后才開始是必須繳納的 。


社保入稅后,要求必須給員工交納社保,并且要按基數來繳,為什么有的公司還沒有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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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 。這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 。無論什么情況,只要勞動者主動投訴,勞動監察部門會依法調查處理 。

實際上多數情況,是勞動者礙于各種情面等原因,希望國家在社會保險費征繳方面能夠變得強力,毫無死角 。而勞動者不希望耗費自己的時間精力去維權 。因此,可能對勞動執法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不過,《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用人單位也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這是法律給我們撐腰、保障的,勞動者可以大膽出來維權 。

(三)社保繳費基數的問題 。實際上,社保繳費基數不應當按照職工當月的工資來計算,應當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工資的月均值 。職工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大部分 。


社保入稅后,要求必須給員工交納社保,并且要按基數來繳,為什么有的公司還沒有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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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移交稅務以后,稅務部門依靠功能強大的金三稅控系統,完全可以按照職工的每月工資來征收社會保險費的 。不過需要配套各種社會保險征收政策的完善,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確實南昌等一些地區對于職工的醫療保險費,就是按照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來征收的 。

【社保入稅后,要求必須給員工交納社保,并且要按基數來繳,為什么有的公司還沒有強制執行?】綜上所述,目前我們國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只有4.19億人,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只有3.17億人,而全國的勞動力高達77586萬人,60歲以上的老人高達24949萬人 。所以,要想形成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險任務還是非常艱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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