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單位如果不全額發放工資怎么辦?

接受現實吧,大災大難面前,每個人都不容易,老板也不例外,相互理解才能共克時艱 。

疫情面前,沒有人獨善其身 。很多人因為這場疫情失業、下崗、領不到工資,假期沒有錢度日如年,疫情結束后還得找工作,他們的情況更糟糕,更郁悶,能怎么辦?難不成投訴嗎?投訴有用嗎,這個時候大家都在戰疫,根本沒空理這事,有空也會覺得你矯情,都這時候了還和單位較勁,還不是乖乖認命,誰讓碰到了這種事情 。

你還算好,至少單位沒倒閉,還發得出工資,已經比很多人強多了 。朋友的公司,是一家機械制造企業,年前接了幾個外單,原本指望著年后趕工交付,結果疫情一來,什么都做不了,不僅交不了貨,還可能面臨巨額違約賠償,整個公司被拖垮 。為此,公司老板早早發了話,二三月份都發不了工資,請員工理解配合 。朋友不甘心,問老板能否多少發點,直接被老板開了,弄得他很是被動 。工資沒有不說,還得重新找工作,一切重來 。

其他網友觀點

你這個期間比較大,那么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不同階段有不同的政策:

【疫情防控期間,單位如果不全額發放工資怎么辦?】1、延長春節假期期間: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規定,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 。因此,春節假期延長期間屬于國家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特別規定的休息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標準正常支付員工工資 。如果在此期間安排員工工作且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實行特殊工時制的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作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

2、延遲復工期間: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的要求,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于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具體標準你可以參照當地的《工資支付條例》 。

3、你所說的不發全工資,沒發的部分是不發還是緩發,不同的情況意義也不一樣,如果是緩發,因為疫情屬不可抗力,只要復工后補齊并不算違法 。

當然,上述是政策規定,原則上如果企業違法,你可以依法維權 。

但是,我想說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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