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市內如何調動

市內事業單位人員調動工作程序;
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 送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 , 同時附送:市編辦核準的《太倉市事業單位用編申報表》、由用人單位填寫的《擬調呈批表》一式三份;
【事業單位市內如何調動】經審批 , 同意調動的 , 通知調出單位主管局辦理調動手續;不同意調動的 , 回復用人單位主管局;
同意調動的 , 按以下程序辦理:
1、調出單位為其辦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續 , 并開具《工資轉移證》;
2、市人社局開具《報到通知》給調入單位所屬主管局;
3、調動人員憑《報到通知》在規定期限內到調入單位所屬主管局報到 , 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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