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中國人,越來越不相信保險了?

為什么中國人越來越不相信保險了?

實話實說,我一直不相信什么商業保險 。下邊說說我親眼看到的和親耳聽到的幾個熟人買保險,最后很窩火的事情吧 。

第一個事例:一個學生的家長,給自己的未成年的兒子買了一份人身意外險 。

當初賣保險的人給其說得天花亂墜,讓其相信這份保險買的很值,萬一兒子有個什么意外,還可以獲得不菲的賠償 。

也許真是上天要考驗他吧 。就在買了保險三個月之后,他兒子騎摩托車在國道上跟一個企業的小車相撞 。兒子全身多處粉碎性骨折,在省城醫院住了一個月才出院 。出院后依然需要靜臥療養,不能活動 。

這次事故,他兒子需要負主要責任,所以對方單位給了一定的補償后,就不再管了,后續的治療還需要花錢 。他找保險公司辦理意外險賠償 。

這個保險公司在我家小區對面,所以,一大早,我還沒有起床,他就敲門 。等保險公司上班,我陪著他去找人家談理賠的事宜,人家拿出理賠細則,我一看,傻眼了 。

他兒子的情況,第一條就給否決了:“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出現意外事故不理賠 。”

兒子才十四歲,還是未成年人,那里來的機動車駕駛證,就是想考證,條件也不夠 。就這一條,就卡住了,別的條件根本不用看 。

離開保險公司,我問他當初買保險的時候,賣保險的人給他們看保險買賣細則沒有 。他說看了,上邊就沒有說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出了意外事故不賠償,只說了許多賠償的條款 。

第二個事例:我曾經被一個老師介紹到一個保險公司上了一個星期的班,后因為老公堅決不讓做,就離開了 。

在此期間,我詳細看過保險公司的保險細則(買保險的),就在我離開的前一天,有個客戶找到保險公司來要求理賠 。這時候辦公室主任拿出了一份理賠細則讓對方看 。

之后我也詳細看了理賠細則 。簡單說,理賠細則和售賣保險時宣傳的細則不說是完全不一樣的么,最起碼有很多關鍵性的解釋是不一樣的 。買保險的人,買保險時是看不到這個理賠細則的 。

大約在我離開保險公司一個多月,曾經在保險公司遇到的熟人說,她也不去保險公司上班了 。她生氣地說,那些都是騙人的,她不想騙親戚和朋友 。

原因是她當初也是熟人介紹進保險公司上班的,而且是帶單進公司的 。她給自己的老公買了一份大病保險,其中含有36種慢性病保險,已經交了兩年保費 。

老公突發腦梗住院后,她去保險公司交涉理賠,希望保險公司能給補貼一些醫藥費 。可是保險公司理賠負責人給她拿出大病保險理賠細則,讓她無語 。

大病保險理賠是要在被保險人因病死亡以后才給賠償的 。她生氣地說,寧愿不要那些錢了,也不能盼著老公死亡 。

順便說說那些人壽險,比如說讓你買一份人壽險,你買了,錢也繳足了,但是你不到七十歲,就沒辦法領取,必須要年齡到七十歲以后才能領取,有些人是不是能活到七十歲,都是個未知數 。

如果說你真正想買保險,想給自己晚年生活一個保障,還是買社保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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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中國人越來越不相信保險了?

保險公司的形象,的確有一定的問題 。為什么會這樣?

第一、保險公司運行機制有問題 。

大家可以看得出,保險公司的員工,尤其是一線人員,總是在走馬燈似的頻繁更換 。為什么會這樣?保險公司新招員工的時候,總是把薪酬待遇說的很高,新人到崗后,定出一些苛刻的業績指標,可以說,拿到保單就有薪酬,拿不到保單就只能喝西北風 。所以新上崗的員工,總是拼命拉單子,親戚、朋友、家人、鄰居,不管什么人,不管需要不需要,用各種方法說服你買保險 。不用說,這些員工連他自己都未必熟悉這個險種,但是為了薪酬,只能是夸大理賠范圍,而對于它的局限性壓根不提,所以才會有“賣保險的時候無所不賠,理賠的時候除了這不賠就是那不賠”這種奇葩現象 。


為什么中國人,越來越不相信保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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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轟炸式營銷,令眾人厭煩

有些保險公司善于使用電話營銷這種方式 。他們聯系上一個客戶以后,反復撥打營銷電話,不管人家需不需要,有沒有時間接聽,總是不厭其煩地打打打,人家不愿買,反復勸說,不想買這種,給你推薦另一種,一個電話幾十分鐘甚至一兩個小時,非常討厭 。有的時候買過的保險,還沒到期,就有七八家保險公司紛紛聯系續保,非常討厭 。

3、套路太多、陷阱難防 。這是公眾討厭保險公司的一個重要原因 。

舉幾個例子:

例1、某甲購買了大病險 。后來因為尿毒癥住院治療透析89天后去世 。其親屬執保單要求理賠,結果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透析必須達到90天才算是“大病” 。后來法院判令保險公司理賠 。

這個案例的核心,保險公司所謂“大病”,自己劃定了一個非常苛刻的標準,達不到標準就會拒賠 。

例2、某乙所在單位為職工購買了團體險,在保險期間內診斷出肝癌,在要求理賠的時候也是遭到拒賠,理由是以前當事人得過肝炎沒有告知 。后來媒體報道后,保險公司主動理賠 。

例3、某丙購買大病險,保險期間體檢發現有心臟病,經邀請專家使用最先進的技術,微創解決了問題,花費三萬余元 。理賠的時候被拒賠,理由是心臟病必須開胸手術治療的才屬于理賠范圍 。后來告上法院,法院判保險公司理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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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話問得太對了,就拿我自己來說吧,我的感覺他們做保險的跟我說的話前后絕對是不一致的,一步一個坑給你挖,一不小心就掉進坑里 。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我們是一家建筑型企業,2020年的3月我單位在一家*平保險公司保的員工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員是我好朋友的親妹妹,她說“給員工保一個意外傷害保險吧,住院費全部報銷,額外每天還有100元的補助,如果出現傷殘了,經過傷殘鑒定,最高可以賠償到32萬,”我說“那也行啊,”

結果事情不湊巧,在2020年的7月13日單位員工在工作當中,右手食指沒了,中指韌帶撕裂 。員工出院以后,我問好朋友的妹妹,我說“律師給我列了個九級和十級的工傷賠償表,你看看你們保險公司是不是按照這個賠償標準理賠的”結果過了一階段告訴我說“哥,不是按照你那個賠償標準理賠,我們保險公司規定的是10級是保額的10%,9級是保額的20%,我們簽訂的保險合同里有這條規定,你沒看呀 。”你說我這個來氣呀,簡直都要暈過去了,我說,妹妹,我們都20來年朋友關系,怎么我那么信任你,你連我都騙呀,你有沒有人性呀 。真是打掉門牙自己往肚里咽呀 。

【為什么中國人,越來越不相信保險了?】事情已經出了,那還得往下走過程呀,我朋友的妹妹告訴我理賠的過程找她的組長,她的組長告訴我出院以后3月去做傷殘等級鑒定,鑒定的當天組長領我們去的傷殘鑒定中心,傷殘等級報告出來以后,我們交給了*平保險公司,但是過了很長時間傷殘理賠金還沒有下來,我就問了組長,組長回電話說“他們公司根據報告里面中指有一個功能性殘疾,需要6個月以后才能去鑒定,”我一聽就急眼了,當初你們保險公司說3月以后鑒定,現在又180天了,你們保險公司是屁眼子呀,拉屎還能往回座,更不湊巧的是我那位員工出國了 。我這血壓又上來了,氣蒙眼了 。

最后我跟他們保險公司反復交涉,并且找個律師給他們發了律師函,如果這個事情不好好解決,我們單位就起訴,并在有關媒體上給他們曝光,我還打電話給他們保險公司總部,把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都說了一遍,看看怎么解決 。

最后,終于當地保險公司來電話了,按照理賠金額的90%給我,我一算賬,保險公司少給了1萬多元,打官司的律師費6000左右,起訴費2000左右,在加上時間精力,拉倒吧,少給就少給了,認了 。

通過以上經歷,我問一下大家,誰還能信保險呢 。東北話怎么說的,都是眼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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