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究竟有沒有殺掉阿云?登州阿云案?
阿云本來只是北宋神宗年間登州的一個普通女子,卻因為嫌棄許配的丈夫丑陋,而在這個男人熟睡的時候,砍了他十幾刀 。可能由于她是個弱女子,也可能是因為害怕緊張,最后只砍斷了男人的一根手指 。

文章插圖
此事,之所以成為轟轟烈烈的“阿云之獄”事件,并不在案件本身,而是牽扯到朝堂上兩位重臣王安石和司馬光關于變革的矛盾,因此這是一場變法之爭 。

文章插圖
阿云被抓之后,態度良好,供認不諱 。慎刑司、大理寺認為她違律為婚,判為死罪,并奏報皇帝定罪 。登州知府許遵認為判得過重,上奏以“自首”為阿云減刑 。案子又到了刑部,結果還是死刑 。
此事到了朝堂之上,皇帝問大臣們意見,王安石是主張變法的革新派,司馬光是保守派,兩人政治理念不同,矛盾甚深 。王安石主張輕判,“慎刑”,司馬光執意要殺 。
最終,皇帝傾向了變法派領袖王安石,免除死刑,降為謀殺二等罪 。后遇到大赦天下,阿云被釋放,重新嫁人生子,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

文章插圖
但是,十七年后,司馬光當上了宰相,上臺后,推翻了王安石的變法理念 。為了震懾和通告天下,他從陳年舊案中翻出阿云案 。當然,這可能是他久久不能釋懷的心結 。
司馬光把阿云抓起來,改判死刑,立即斬首示眾 。
“阿云之獄”是一場政治斗爭,是一場變法之爭 。阿云作為一個弱女子,只是博弈的犧牲品而已 。

文章插圖
其他網友觀點
“登州阿云案”記錄在《歷代刑法考》中,這書的作者是清朝著名學者沈家本,他還主持制定了《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訴訟律草案》、《民事訴訟律草案》等一系列法典,以他嚴謹的法家精神,所用案例應該是真實的 。
“登州阿云案”被視為北宋一大奇案,奇在哪?
奇在案情明了,怎么判決卻引起朝野熱議,上升到了政治層面,變法派和守舊派各抒己見爭論不休,官司打到皇帝面前,皇帝說了都不算,爭了一年多,變法派勝利,然而16年后,守舊派得勢,又推翻了前論,也毀了阿云的人生 。

文章插圖
(北宋文官)
怎么回事呢?且聽我說來 。宋神宗趙頊熙寧年間,登州有個名叫阿云的少女,父母雙亡,她的叔叔不愿撫養她,在其母喪未滿的情況下強行將她許配給同村光棍韋大,韋大長得丑陋不堪,阿云不想嫁給她 。
小姑娘想得簡單,不想嫁韋大,那他死了不就行了嗎?拿著把刀,她就出門去找韋大了,正好韋大在睡覺,阿云提刀就砍,砍了十多刀,刀刀不致命,只砍斷了韋大的小手指 。
其實,從她砍了十多刀還沒怎么傷到韋大來看,她應該不是存心殺人,或者不敢殺人,很可能是嚇一嚇那韋大 。
傷了人她也沒想跑,很快被抓捕到縣衙,知縣問什么她答什么,不用上刑就答得清清楚楚 。
知縣便以“謀殺親夫”給阿云定死罪,并上報知州 。按照當時的習俗,哪怕還沒有成親,阿云也能算韋家婦了 。

文章插圖
(許遵畫像)
登州知州名叫許遵,還有另一個身份是大理寺派到地方鍛煉的基層官員 。他認為阿云還在母喪期,“母服未除,應以凡人論”,也就是說定親無效,不能以“謀殺親夫”來定罪,只是傷人的話可免死罪 。
案情上報到審刑院和大理寺,這兩個部門的判決是“違律為婚,謀殺親夫,絞刑”,意思是阿云和韋大的婚事違反了法律,但事實已成,阿云還是謀殺親夫,當處以“絞刑” 。
許遵很執拗,再次上奏:阿云在審問時有問必答,按律有自首情節,可以免其死罪 。
這案子就被報到了刑部,經過一番論證,刑部老爺們維持原判,阿云還是死罪,將此案發回大理寺 。
此時的許遵官運亨通,被提拔為大理寺卿,還是不服,繼續往上申訴,宋神宗得知此事,命“翰林學士司馬光、王安石同議” 。

文章插圖
(電視劇中的司馬光)
這位司馬光,就是小時候砸缸的那位,長大后成為了一名至誠君子,嚴遵上古禮法,也就是守舊派;
王安石就不用說了,改變北宋積弱的大改革家 。
這兩位最終的目標都是讓北宋富強,但怎么達成這一目標卻存在分歧 。司馬光認為應該遵循舊法,按部就班的緩緩而行;王安石認為時不我待,應當大刀闊斧的改革舊法,實施新法 。
因為政治理念不同,兩人從詩詞唱合的好朋友成為了政敵 。各種事情上都要爭一爭 。
阿云案上,司馬光的法律依據是《宋刑統》規定:殺人時,“於人有損傷,不在自首之例” 。意思是只要傷了人,就不存在自首 。
王安石的法律依據是熙寧元年七月宋神宗簽發的一道詔令,“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從謀殺減二等論 。”意思是謀殺時就算已造成傷害,但問案時如果交待清楚,也算自首,可以減罪 。

文章插圖
(王安石畫像)
看出來了吧?司馬光遵的是舊法,王安石用的是新法 。
宋神宗支持的是新法,偏向王安石 。但守舊派也不是吃素的,據理力爭,爭了一年多,宋神宗都煩了,為了平息雙方爭端,想給阿云下道特赦令,遭到了新舊雙方的一致反對 。
他們都覺得自己才是占理的那一方 。
王安石非常能干,反對他的人基本都被趕出朝堂了,再無人和他唱反調 。阿云被判流放,沒多久遇到天下大赦,恢復自由結婚生子了 。
但16后,宋神宗和王安石都去世了,司馬光重回朝堂為相 。“光為相,復申前議改焉”,廢除了王安石的新法 。

文章插圖
(王安石畫像)
在一些野史傳說里,阿云也被重新抓回來處以絞刑 。
這是真是假呢?我覺得有真有假,有些阿云可能逃過一劫,有些阿云可能成為犧牲品 。
北宋的新舊之爭,不下于明朝的黨爭,都是種極大的內耗 。
【我是一粒沙,喜歡就關注我吧!】
其他網友觀點并沒有明確的史料記載阿云最終的結果,但是很多人相信,宋神宗死后,保守派司馬光上臺后罷盡新法,再審阿云的可能性很大 。
一、登州阿云,歷代爭論不休 。一個名為阿云的女子被許配給了他人,但嫌其貌丑,動了殺心 。于是乘夜持刀跑到對方屋舍,砍了十余刀,不料卻只砍斷一根手指 。
這看起來是一個殺人未遂案,但是還有人認為這是“謀殺親夫”案 。

文章插圖
加上大宋官員對于阿云事后的自首情節的爭執,這成為一個影響深遠的奇案 。
阿云案最終以宋神宗下詔,王安石之議得勝,定為“謀殺傷首原法”,阿云免死定案 。
也可以說司馬光等主張定阿云死刑的一派失敗了 。
阿云案,有著很復雜的因素,既有改革派和保守派的爭斗,也有慎刑派和重刑派的爭執,還有刑律禮法的之變辯 。

文章插圖
雖然當時是王安石獲勝,但是支持司馬光的還是大有人在,數百年后仍是如此 。
清代乾隆皇帝曾對此事進行過御批:
“婦謀殺夫,悖惡極矣!傷雖未死,而謀則已行,豈可因幸而獲生以逭其殺夫之罪?又豈可以按問即服遂開以自首之條?許遵率請未減,已為廢法,即科以故出而罷之,亦不為過 。劉述身為刑官,執之誠是 。安石乃袒遵而詆述,且定謀殺首原之令,不特兇婦因曲宥以漏網,非所以飭倫紀,且使奸徒有所恃而輕犯,尤不足以止辟 。安石偏執妄行,不復知有明罰 。敕法公議而貶逐正人,尤逞其無忌憚之心 。小人肆毒,乃至是哉!”
乾隆無疑是支持司馬光的,主張處死阿云 。

文章插圖
乾隆的御批還是帶有對王安石的貶低之意,并非純粹從法律角度來看待的 。
清末法律名家沈家本也曾詳論此案,他也是支持司馬光的 。
“阿云謀殺未婚夫,刀斫十余創之多,并斷其一指,情形極為兇惡 。殺而不死,乃不能,非不為也 。初無追悔之心,未有首陳之狀 。許、王所議,顯與律意相違 。此獄關系倫紀,當日劉述諸人龂龂辯論,實非得已 。邱文莊衍溫公之說,固足以斷斯獄 。”

文章插圖
還是那句話,阿云案已經不單是刑律之爭了,是法與禮之爭,更涉及改革派與守舊派之爭 。
二、司馬光罷盡新法,以高太后名義,以“母改子”,很可能重審阿云案當年,由于神宗的支持,王安石之議戰勝了司馬光之議 。
十幾年后,神宗去世,司馬光拜相,保守派主導朝政 。

文章插圖
以司馬光幾乎罷盡新法的實際作為,重審阿云案并非不可能 。
雖然沒有明確記載司馬光重審阿云案,但是很多人相信司馬光會翻案的 。
因為司馬光不光是政治上的保守者,更是封建道德的衛道者 。
【司馬光究竟有沒有殺掉阿云?登州阿云案?】
推薦閱讀
- 王安石變法的內容是什么,司馬光為什么反對?
- 有沒有人知道,你祖先叫啥起源于哪里是怎么來到這里的,有族譜嗎?
- 清朝初期的八王議政有沒有點眾議院參議院的味道?
- 木炭有沒有毒
- 曹雪芹年幼時為何會被抄家?曹家究竟得罪了什么人?
- 蘇軾反對王安石變法,王下臺又反司馬光。其政治觀念和立場是怎樣的?
- 你們有沒有用了超過十年的東西?
- 希臘神話有沒有雷電之神
- 以司馬光為首的守舊派是不是禍國奸臣,他們是不是應該為北宋積貧積弱負全部責任?
- 桂花糕有沒有桂花 桂花糕做法簡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