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中汽車安全常識


行車中汽車安全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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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中要素是人、車、路、環境與管理 。其中人是主要因素,80%以上的事故責任在于駕駛人員 。因此預防交通事故的重點在提升駕駛人員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能,同時加強對駕駛者自身的防護,那道路安全設施有哪些呢?道路安全設施對于保障行車安全、減輕潛在事故程度,起著重要作用 。良好的安全設施系統應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護、交通誘導、隔離封閉、防止眩光等多種功能 。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包括:交通標志、路面標線、護欄、隔離柵、照明設備、視線誘導標、防眩設施,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行車中汽車安全常識有哪些吧?
一、正確控制車速
1、密切觀察沿途交通標志,遇有限速標志時,須嚴格按標志規定行駛 。
2、根據行駛道路狀況和運行條件,靈活掌握和控制車速,該快就快,該慢就慢 。
【行車中汽車安全常識】 3、在交通擁擠、車輛較多、車流已有自然速度節奏的道路上行駛,要使自己的車速隨車流速度行進,不要性急超車 。
4、盡量保持經濟車速的穩定,避免高速超車和低速慢行 。汽車載重量輕、道路條件好時,經濟車速可適當高一些,而汽車載重量大、道路條件差時,經濟車速就必須降低一些 。
5、行駛中,車速與同向行駛車輛間距相適應 。在不同天氣、道路、車速條件下,與前車間距也不相同,間距大小以確保安全為適度 。
二、減遞會車
車輛在沒有設置中心分隔護欄的道路行駛,與前方來車交會時,應適當降低車速,并選擇比較空闊、堅實的路段,靠路右側緩行交會通過(在視線不良的情況下會車時,要降低車速,開近光燈,即使是在路面較寬的雙車道,也應該慢車交會) 。如果在行駛前方的道路右側有障礙物時,要根據已車距障礙的距離、速度以及道路狀況,決定是加速越過障礙后會車還是減速慢行甚至停車讓對方車先行,以錯開兩車越過障礙物的時間,避免在障礙物處會車;如果對越過障礙的判斷沒有把握,則應降低車速,緩行至障礙物近處,不要忙于超過,讓對面來車通過障礙后再繼續行駛;如果估計兩車要在障礙物處會車時,應主動減速、停車、調整車體位置或倒車讓路,不要搶行堵住來車行駛路線;如果可能在路面較窄或道路兩側均有障礙的情況下會車時,則應根據對方來車速度和道路條件預選交會路段,正確控制車速,以保證兩車在選定的路段交會 。會車時,必須注意保持足夠的安全側向間距,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絕對不可搶行爭路,互不相讓,以致形成僵持局面 。一般情況下的會車,須遵守下列規則:空車讓重車,單車讓拖掛貨車,大車讓小車,貨車讓客車,教練車讓其它車輛,普通車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下坡車讓上坡車(當下坡車行至中途而上坡車尚未上坡時,上坡車應該讓下坡車) 。夜間會車時,要按規定把遠光燈改為近光燈,交會時要減速,防止碰撞前方右側的行人和騎車人 。會車時,還要特別注意道路上的行人和非機動車情況,看清預計會車地點的行人動態,當行人被來車擋住時,要防止這些行人忽略本車,因此,要鳴號示意 。總之,在有行人處會車時,必須防止發生各種突發情況,做好隨時停車的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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