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是“老賴”,貴州女孩考上事業單位政審不過關, 你怎么看?

支持全國統一推行所有單位禁止錄用人渣的子女……

其他網友觀點

老賴的子女到底該不該承受來自老賴父母的懲罰?我認為:應該!

什么是老賴?老賴就是強盜!毫無信譽可言!不怕別人找上門,賴賬賴的毫無顧忌!

【父親是“老賴”,貴州女孩考上事業單位政審不過關, 你怎么看?】往大了說,日本曾經侵略過中國,曾經踏上中國領土的侵略者,如今已死的十不存一了,但我們對日本就是提不起什么好感,這是民族仇恨!

往回來說,老賴子女拿著被欠人的錢上學生活,這算什么?子女不賴,但是被老賴父母強加上了“賴” 。被動賴難道就不是賴了?有人說,子女不知情,不知者不怪,那被欠人呢?被欠人的子女呢?老賴子女不知情是被老賴父母欺騙,但切切實實的用老賴父母“搶”來的錢換來了自己的需求理想愿望!

老賴為什么要賴賬,個人的私欲,把別人的錢據為己有,自己有錢,子女有錢,如此利欲熏心之人創造的家庭環境能夠培養出如何出色的人才???絕對有私欲之心!!!!!!!!!!!!有的子女比老賴父母更狠,有的子女會比老賴父母有良心的多,但,私欲之心絕對有之!大小而已!

如此之人,何以值得同情!等到老賴或老賴子女真正做出貢獻,能夠抵消老賴父母所強加的“賴”光環,自然周圍人會把這有色眼鏡給摘掉,和大眾看待富二代一樣 。

所以,老賴子女受到一定的限制是必須的!

其他網友觀點

遵義市習水縣的一名失信被執行人沒有想到,因自己未履行法律義務,導致女兒事業單位招考政審時“卡殼” 。8月20日,他主動到法院履行了相關義務 。

父親失信,影響子女的政審,這個做法支持與不支持的人都不少 。

如果從權利與義務的原則來看,這個自然是不太合理 。畢竟這個債務子女在法律上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卻要求其承擔因此帶來的責任,顯然是不太公平合理 。

另外,對于這個失信還必須分情況情況,必須進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和客觀上沒能力履行的情況 。對于沒有能力履行的失信情況,還對其子女的政審不過關,這個確實有點說不過去 。若對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況,確實應當予以懲罰 。

再一個,政審工作畢竟不是針對某個人,而是所有的群體 。不管是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還是依法行政的規定,我們相關部門在做事情必須有法可依,也必須依法依規辦事 。若相關政審規定沒有明確將父母失信列入政審,則不應當額外在增設其他條件 。如果允許相關部門自行增設或增加其他條件,那必然將滋生其他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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