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宮刑 女子宮刑的種類分為幾種?( 二 )


宮刑,在“五刑”中名列第二位,僅次于砍頭的“大辟” 。從古至今,人們都把生殖器的價值看得很重,是僅次于腦袋的“第二生命” 。生殖器遭到破壞,無論是從生理上、心理上,還是從精神上,都會給受刑者造成巨大打擊 。尤其是女子被“宮”,其花樣之新穎,名目之繁多,方法之離奇,場面之血腥,既可以反映出古代刑罰之發達,封建制度之弊病,也暴露了行刑者思想之陰暗,心理之變態 。這些處心積慮、帶有流氓色彩的女子宮刑術,充分體現了男權社會對女性的非人摧殘 。
宮刑的作用目的:
據考證,宮刑最初的作用是為了懲罰男女之間不正當的性關系,即“女子淫,執置宮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勢也” 。《伏生書》傳更云:“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 。”由此可以推見,宮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現后的事,否則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對不正當的男女性關系的懲罰了 。而且,再從五刑的排列來看,宮刑是肉刑中最重的,僅次于大辟(斬首),顯然當時人們思想中還殘留著原始時代的初民對生殖器官崇拜的影響,生殖器官的價值僅次于頭顱 。傳說中的堯舜,大致是中國的父系氏族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時期,一夫一妻制逐漸確立,所以宮刑在那時開始出現是完全可能的 。
宮刑的最初作用,只限于懲罰不正當的男女性關系,這在人類的婚姻制度剛剛跨入文明門檻的當時是現實的 。但是,在奴隸主階級和封建統治者殘暴的統治下,宮刑的施刑范圍擴大了,擴大到與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為鎮壓平民和思想異己者的一種嚴酷手段 。這種擴大始于何時,歷史上沒有明確記載,但至遲到周穆王時,已規定“宮罪五百”,西周時受宮刑的罪名已相當多,而且受刑對象是廣大奴隸和一般平民,至于奴隸主貴族是“公族無宮刑,不剪其類也” 。“不剪其類”就是不絕他們的后代,奴隸主貴族即使犯了當宮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將犯人剃光頭發,鎖住頸項服勞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宮者” 。可見,古代的刑罰帶有多么鮮明的階級性 。宮刑施用的范圍到了后世越來越大,如到了戰國時期,《列子·說符篇》載有人曾勸秦王以仁義治國,秦王處以宮刑,罪名是“若用仁義治吾國,是滅亡之道”,這說明封建統治者已經用危害國家的罪名處人以宮刑了 。《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造阿房宮筑驪山時竟發隱宮刑徒70余萬人服勞役,這里的“隱宮”是指宮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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