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 交通銀行私人銀行部違法遭罰 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越紅線

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8日訊銀保監會官網近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滬銀保監罰決字〔2021〕10號)顯示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銀行部代理銷售業務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
2021年1月11日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 責令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銀行部改正 , 并處罰款人民幣50萬元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 , 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 , 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 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以下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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