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聽證程序 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適用范圍

【行政處罰聽證程序 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適用范圍】

行政處罰聽證程序 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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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甜來為大家解答以下的問題 , 關于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適用范圍,行政處罰聽證程序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節 聽證程序第四十二條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
2、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
3、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ㄒ唬┑筆氯艘筇さ? ,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ǘ┬姓賾Φ痹諤さ鈉呷漲埃?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ㄈ┏婕骯頤孛堋⑸桃得孛芑蛘吒鋈艘酵?nbsp;, 聽證公開舉行;?。ㄋ模┨び尚姓刂付ǖ姆潛景傅韃槿嗽敝鞒鄭壞筆氯巳銜鞒秩擻氡景贛兄苯永叵檔?,有權申請回避;?。ㄎ澹┑筆氯絲梢鄖鬃圓渭猶ぃ?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儺刑な?,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ㄆ擼┨びΦ敝譜鞅事跡槐事加Φ苯壞筆氯松蠛宋尬蠛笄┳只蛘吒欽?。
4、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執行 。
5、第四十三條 聽證結束后,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 。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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