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遲到的歷史故事】魯迅十三歲時祖父因科場案被逮捕入獄,父親長期患病,家里越來越窮,經常到當鋪賣掉家里值錢的東西,然后再在藥店給父親買藥 。有一次父親病重,魯迅一大早就去當鋪和藥店 , 回來時老師已經開始上課了 。老師看到其遲到就生氣地說,十幾歲的學生,還睡懶覺,上課遲到 , 下次再遲到就別來了 。魯迅聽了點點頭,沒有為自己作任何辯解低著頭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 第二天早早來到學校,在書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個早字 , 心里暗暗地許下諾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遲到了 。英國蘇塞克斯郡84歲的約翰格杰在一件舊上衣的口袋里,發現了一張被遺忘了52年的罰單 。這張罰單是當年在美國費城度假時因超速被當地警察開出的 。當時保證回到酒店后就會立刻交付罰款,事后卻忘記了此事, 直到52年后這張罰單再次出現他立刻把支票寄到費城警察局并打電話致歉 。約翰說遺忘只是一種過失,但如果想起了卻不付諸行動的話,這就是一種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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