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什么證明

1、本人身份證明 。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
4、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什么證明】5、原工作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后7日內,將其作為失業人員報其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
6、在勞動合同期滿后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其檔案轉移到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并且為其出具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7、本人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后40日內,持該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的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和求職證 , 從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 。
8、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
9、如果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以委托親戚持上述三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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