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提起離婚損害賠償
【誰能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能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是婚姻中的無過錯方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 , 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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