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保障范圍 秦皇島城鎮職工大病保險


秦皇島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保障范圍 秦皇島城鎮職工大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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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與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相銜接 。參保人患病住院(含門診特殊疾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對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支付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
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和支付比例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合規醫療費用支付,采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 。具體比例為:起付標準以上至10萬元為60%,10萬元至20萬元為70%,20萬元以上為75% 。
城鄉居民保險基金不予支付情況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國外以及港、澳、臺地區就醫的;
(五)體育健身、養生保健消費、健康體檢費用;
【秦皇島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保障范圍 秦皇島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六)打架斗毆,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刑事犯罪,自傷、自殘、自殺,吸毒、酗酒 , 戒煙、戒毒等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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