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戶口遷移跨省通辦的6項業務 山西 遷移


山西戶口遷移跨省通辦的6項業務 山西 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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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戶政服務便利化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公安部部署對戶口遷移、戶籍類證明“跨省通辦”事項進行試點,山西、陜西、寧夏被選為戶口遷移“跨省通辦”首批連片試點單位 。
01、試點地區
山西、陜西、寧夏
02、可“跨省通辦”事項
申請在3省間辦理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大中專學生畢業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5個事項的,申請人只需在遷入地申請,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機關協同辦理戶口遷移,不再需要申請人在遷出地、遷入地分別辦理紙質《戶口遷移證》和《戶口準遷證》 。
03、工作流程
申請受理 。申請人符合戶口遷移政策規定的,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戶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和聯系方式 。
準予遷入 。遷入地公安機關于2個工作日內開具遷移人《戶口準遷證》并電話通知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及時開展遷出登記工作 。
遷出登記 。遷出地公安派出所5個工作日內進行信息核查,確認無誤后留存相關手續并推送至公安部 , 同時電話告知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及時辦理遷入手續 。
辦理遷入 。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受推送信息后 , 5個工作日內進行信息核查,核實確認無誤后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并打印戶口簿 。申請人持有的遷出地居民戶口簿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繳銷或作遷出標注 。
04、辦理單位
全市各派出所均可辦理 。
【山西戶口遷移跨省通辦的6項業務 山西 遷移】通過跨省通辦這一便民舉措 , 真正做到了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切實為群眾辦實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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