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最新規定 2021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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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取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以上;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以下情形∶
·終止勞動能合同的(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可申領失業金)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
二、領取期限
【2021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最新規定 2021重慶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需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具體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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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一年 , 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8年為17個月、9年為18個月、10年為19個月、11年為20個月、12年為21個月、13年為22個月、14年為23個月、15年為24個月)
三、需要材料
線下申領:身份證、社保卡 。
線上申領:按照提示語輸入需要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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