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誹謗罪的證據是什么

網絡誹謗罪,是指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 情節嚴重的行為,并且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
能證明誹謗存在的截圖,錄音錄像等 。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 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
【網絡誹謗罪的證據是什么】《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 ,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 , 適用前款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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