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中當事人的權利有哪些
刑訴法中當事人的權利有:
1、被告人、被害人有進行陳述的權利 。
2、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在法庭調(diào)查時,經(jīng)審判長同意,可以向被告人發(fā)問 。
3、當事人經(jīng)審判長許可,有權向證人、鑒定人發(fā)問 。
4、當事人對公訴人、辯護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證有辨認的權利 。
5、當事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diào)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勘驗 。
【法律依據(jù)】
【刑訴法中當事人的權利有哪些】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 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 。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jīng)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發(fā)問 。審判人員可以訊問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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