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生產經營罪如何認定
破壞生產經營罪的認定標準如下:
1、侵害的客體是生產經營的正常活動;
2、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以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 , 并且具有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 。
【法律依據(jù)】
【破壞生產經營罪如何認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guī)定,由于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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