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加入有哪些形式

【債務加入有哪些形式】債務加入有兩種形式:
1、由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特別約定 , 由第三人承擔債務人的部分債務,或者由債務人將部分債務轉移給第三人承擔;
2、由債權人與第三人或債務人與第三人,或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共同約定 , 由第三人加入原合同關系之中,與債務人成立連帶關系,共同作為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負責 。
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八十三條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 , 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 , 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
第八十四條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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