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湖的汛期和枯水期

今年,由于“汛期反枯”,水位持續走低,鄱陽湖部分湖區呈現出一派綠油油草原景象,吸引了大批游客前來觀光,一些車主出于各種原因也將車輛開上了湖灘,甚至在湖灘上競速飆車、肆意碾壓,對鄱陽湖濕地造成了嚴重損害 。對此,沿湖縣市已展開治理,嚴謹機動車輛進入 。
【鄱陽湖的汛期和枯水期】這一幕,不由得讓人想起前不久,四川涼山“地球的邊緣”高山草甸遭游客越野車碾壓,當地只得實施長期封山管控 。這些案例,一方面顯示出,破壞性旅游的現象時有發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對濕地、草甸等自然環境的保護,日益得到重視 。
濕地,是位于陸生生態系統和水生生態系統之間的過渡性地帶,被稱為“地球之腎”,是地球三大生態系統之一,擁有眾多野生動植物資源 。濕地具有多種功能,如保護生物多樣性,調節徑流,改善水質,調節小氣候,以及提供食物及工業原料等 。
因此,面對碾壓濕地的行為,社會要堅決說不 。如果是事先不知道這些脆弱的地帶經不起車輪碾壓,尚可以“下不為例”,但是如果明明有著醒目的指示牌,明明有了網絡發布的倡議書,明明有工作人員現場勸導,卻偏向湖灘行,這就是有意突破邊界,視規則如無物,同時也有可能涉嫌違法 。
早在1992年,我國就加入了《濕地公約》,國家林業局專門成立了“濕地公約履約辦公室” 。近年來,我國對濕地的保護,更是不斷加強 。今年6月1日,我國《濕地保護法》正式施行,為我國的濕地保護提供了專門法律依據 。其中明確了多種破壞濕地的違法行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鳥類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環境 。
近些年,隨著環境保護工作深入推進,無論是管理部門還是普通民眾,相應的環保理念都該更新升級了,人與各類環境的邊界感也都該建立了 。除了眾所周知的森林、海洋、河流,現在對濕地、草甸等相對小眾的自然帶,也該有更加廣泛、科學的認知 。
值得一提的是,對鄱陽湖“濕地草原”,同樣有一些平臺和博主在推波助瀾,“鄱陽湖變大草原,開車馳騁露營有多爽?”一些人甚至將此作為網紅打卡地 。對碾壓湖灘、破壞生態的危害性缺乏認識,才有了“無知者無畏” 。
另外,鄱陽湖湖灘裸露形成“草原”景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不穩定性 。對于那些一直都是濕地的地方,可能已有比較完善的日常保護,但是面對鄱陽湖遭遇罕見干旱、環境發生變化,引來了“不速之游客”的特殊情況,該怎么及時保護?這次事件其實就凸顯了這一問題 。保護濕地,也要有應急思維及其機制 。
地球上本沒有自然保護區,當它們越來越稀少了,對人類的作用和價值越來越凸顯了,我們才想起來建立相應的保護機制 。這是我們對生存環境有了深入認知和科學論證后的主動作為,又何嘗不是迫于現實而被動做出的補救呢?愛護環境,人人有責 。我們不妨從今天起,從自身做起,去認識、愛護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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