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無效該由誰承擔責任
依據《擔保法》第5條第2款的規定,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當然不再承擔擔保合同所載明的擔保責任 。但有關過錯當事人要根據相應過錯承擔民事責任,具體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如果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擔保人均有過錯的,擔保人責任限額是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1/2 。
(2)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如果擔保人無過錯,則擔保人免責;如果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責任限額為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
【擔保合同無效該由誰承擔責任】無論何種情形,無效擔保合同之擔保人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后,仍可向債務人相應追償 。
推薦閱讀
- 合同倒簽合法嗎
- 反擔保人如何避責
- 書面合同有哪些形式,訂立書面合同有哪些形式
- 實習合同模板格式是什么,保險協議書的正規格式是什么
- 企業向個人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
- 建設銀行商貸合同編號怎么查
- 無勞動合同辭職信怎么寫,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規定
- 微信聊天記錄可以算合同內容嗎?
- 在我國什么是勞動合同開除補償金
- 銀行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