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測速超速怎么處罰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 , 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 , 處以50元罰款 , 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 , 處以50元罰款 , 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 , 處以200元罰款 , 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 , 處以1000元罰款 , 記12分 , 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 , 處以2000元罰款 , 記12分 , 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第四十五條 ,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 。
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 , 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 , 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 , 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
【汽車測速超速怎么處罰】(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 , 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 , 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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