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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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構成違法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 建立勞動關系就要簽訂勞動合同 , 試用期已經建立了勞動關系 , 所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 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 。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0條 , 建立勞動關系 , 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 , 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 , 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勞動合同法》第82條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試用期不簽合同會怎么樣試用期內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2.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 , 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 , 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 , 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3.《勞動法》第十條規定 ,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 , 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自從你開始工作 , 你已經和雇主建立了關系 。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勞動 , 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 。
根據《勞動法》第十一條的規定 ,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且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 , 新錄用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中沒有約定的 , 應當實行同工同酬 。
《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 , 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 , 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所以 ,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
實習期沒簽合同有影響有影響 , 不簽合同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 應當以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簽署勞動合同的年限不同 , 試用期可以有1-6個月不等的期限 。所以試用期也應當以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屬于違法行為 。
勞動法的制定與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 , 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 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 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 制定本法 。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07年6月29日修訂通過 ,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
以上內容參考
企業用工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處理法律分析:
企業招錄員工后 , 在正式用工之后又不積極簽訂勞動合同 , 但是員工以勞動合同保障勞動權益 , 那么企業的行為其實屬于損害員工的利益 。那么 , 企業不與員工簽勞動合同要承擔什么后果、雙倍工資的懲罰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4、被迫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被迫與勞動者簽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 對用人單位利益將造成較大影響 。5、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 , 對新招用員工就難以約定試用期 , 直接招用 , 不僅需要增加試用期期間的支出 , 而且容易帶來用人風險 。6、難以保護商業秘密 。每個企業或多或少有商業秘密 , 不簽勞動合同 , 無法通過勞動合同增加條款 , 很難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 , 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 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 , 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 , 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試用期不簽合同會怎么樣,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有什么后果】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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