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過紅綠燈路口不違章 有什么條例規定嗎

這樣過紅綠燈路口時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違章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綠燈亮時 , 準許車輛通行 , 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 , 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 , 禁止車輛通行 。
2、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 , 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 , 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 , 可以通行 。
3、第四十條車道信號燈表示:綠色箭頭燈亮時 , 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 , 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
4、第四十一條方向指示信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
【怎樣過紅綠燈路口不違章 有什么條例規定嗎】5、第四十二條閃光警告信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 , 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 , 確認安全后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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