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文明單位實行一屆幾年制

【省級文明單位實行一屆幾年制】省級文明單位實行年度復查制和五年一屆滿制;年度復查參照省級文明單位考評實施細則進行,復查情況必須書面報省文明辦,并計入檔案,對于重劃、重組、撤銷、分立、合并的省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自行終止;五年一屆制度,人大、政協、政府領導正職最多連任兩屆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