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再婚生活及結局

再婚過程:紹興二年,李清照到達杭州 。圖書文物散失殆盡造成的巨大痛苦,顛沛流離的逃亡生活給予的無情折磨,使李清照陷入傷痛百般走投無路的絕境 。孤獨無依之中,再嫁張汝舟 。張汝舟早就覬覦她的珍貴收藏 。當婚后發現李清照家中并無多少財物時,便大失所望,隨即不斷口角,進而謾罵,甚至拳腳相加 。張汝舟的野蠻行徑,使李清照難以容忍 。后發現張汝舟還有營私舞弊、虛報舉數騙取官職的罪行 。李清照便報官告發了張汝舟,并要求離婚 。經查屬實,張汝舟被除名編管柳州 。李清照雖被獲準離婚, 但宋代法律規定,妻告夫要判處3年徒刑,故亦身陷囹圄 。后經翰林學士綦崇禮等親友的大力營救,關押9日之后獲釋 。
【李清照再婚生活及結局】最終結局:紹興十三年前后,李清照將趙明誠遺作《金石錄》校勘整理,表進于朝 。過了十余年,在1155年5月,李清照懷著對死去親人的綿綿思念和對故土難歸的無限失望,在極度孤苦、凄涼中,悄然辭世,享年至少73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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