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效是多久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效是多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九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 。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但可以在刑事判決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