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能解決問題嗎

從法律上來說,只要屬于信訪范圍內的,都可以解決,在實際操作中,一部分能夠解決,相對而言不多 。
一般不是群體性上訪事件或造成嚴重政治影響的信訪,信訪部門只是轉回相應有權單位或者是原單位處理;很多時候,信訪辦也只是一個橋梁,能不能解決問題,還是要看下面地區具體的負責部門是否有權處理以及能否公正、盡職處理 。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 。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
【信訪能解決問題嗎】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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