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訴訟財產保全的范圍是哪些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
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
【在民事訴訟財產保全的范圍是哪些】根據《民訴法》第九十四條規定,財產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凍結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凍結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凍結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的財產,應當妥善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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