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考場管理制度


摩托車考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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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試場地單獨設置,與駕駛訓練場地分開,嚴禁考試與駕駛訓練共用一個場地 。
2、理論考場用于考試的場地面積不低于150平方米,每個考位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 。
【摩托車考場管理制度】3、大中型客貨車(A1、A2、A3、B1、B2)科目二考場用于考試的場地面積不低于4.7萬平方米 。小型汽車(C1、C2)科目二考場用于考試的場地面積不低于1萬平方米,小型汽車科目二考場同車型的考試線路不少于2條 。
4、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路段采用通行社會車輛的混和交通道路,向社會開放 。路線設置不少于三條,滿足16個基本項目的考試要求,小型車輛(C1、C2)科目三考試車不少于10輛 。
5、候考室面積不低于200平方米,待考室面積不低于80平方米,配置有考試監控視頻和衛生間,不得使用簡易臨建房 。
6、大中型客貨車考場,除中型客車外,每種考試車同車型配置不少于2輛 。
7、便民服務設備設施完善 。
8、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本地考試實際需求提出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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