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必須遵守什么原則

【駕駛機動車必須遵守什么原則】駕駛機動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所謂右側通行 , 是指按行進方向在右側道路上通行 。這是我國機動車、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遵循的基本通行原則 。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駕駛車輛時 , 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將車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 , 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械失靈的車輛;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渡疲勞時 , 不準駕駛車輛;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須帶安全頭盔;車門、車箱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車輛行經人行橫道 , 遇有行人通過時 , 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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